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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單位內政部國土署
發文日期2013/1/24
發文字號*台內營字第10208000352號
主旨修正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與人員認可基準」為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及專業檢查人認可要點」,並修正全文,自即日生效。如需修正發布規定,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http://gazette.net.gov.tw)下載,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說明備註: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