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關法令 / 主管機關 函

發文單位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函
發文日期2024/4/15
發文字號南市工使二字第1130532832號
主旨檢送「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2條所定之建築物使用類組-A2、D2、D3、D4、G2類之公共安全,應符合現行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,請依公告之項目及期間改善,並併同建築法第77條第3項之規定申報。」公告一份,請查照。
說明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告知-A2.D2.D3.D4.G2類組之場所公安申報應符建築法第77條第3項之規定申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