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關法令 / 主管機關 函

發文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
發文日期2011/5/10
發文字號*北市都建字第10064083400號
主旨檢送本市修正「變更使用執照竣工勘驗注意事項附表註記事項」乙份(詳如附件),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知照。
說明


一、本案係因應內政部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」修訂及本局99年12月27日北市都建字第09964525600號函修正本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簽證作業規定,爰配合修正旨揭附表註記事項之相關內容,並自即日起適用。
二、納入本局100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22號,目錄第三組編號第10號。
三、網路網址:www.dba.taipei.gov.tw。



正本:台北市建築師公會、臺灣省建築師公會臺北市連絡處、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、台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辦事處、臺北市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、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學會
副本: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、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(均含附件)
建築管理處處長王榮進決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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